省衛生廳、省中醫藥管理局轉發國家衛生計生委、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于印發《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(2013年版)》通知的通知
蘇衛醫〔2013〕55號
各市衛生局,昆山、泰興、沭陽縣(市)衛生局,省管有關醫院:
為進一步加強醫療機構病歷管理,維護醫患雙方的合法權益,現將國家衛生計生委、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組織制定的《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(2013年版)》轉發給你們。請各地、各單位認真組織學習,并遵照執行。
江蘇省衛生廳 江蘇省中醫藥管理局
2013年12月18日
抄送:無錫市醫管中心。
附件下載:《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(2013年版)》
(來源:江蘇省衛生廳網站)